■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锻造新时代政法铁军·先进人物
从学法为用到以法为业,再到以法律为信仰,法律陪伴他走过了22个春秋。多年来,他用担当与坚守书写着一名人民法官对司法事业的无限热忱,用执着与公正诠释着法院人司法为民的使命与追求,他就是乌达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旭光。
2019年初,王旭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攻坚期时调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那时,各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5+2”“白+黑”的高强度工作节奏成为常态。他迎难而上,担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办副主任,全力投入扫黑除恶工作。
面对“套路贷”案件在扫黑除恶案件中的高发趋势,王旭光紧跟审判实践,深入研判“套路贷”民刑交织的特点,组织制定出台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识别、处理“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指引》《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规范处置“职业放贷”行为的工作指引》等文件。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及自治区高院扫黑办对上述文件都给予了高度评价,自治区高院扫黑办在《扫黑除恶专刊》予以全文刊登,作为先进经验向全区法院推广。王旭光还起草并组织会签《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的会议纪要》。至此,我市政法机关在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方面走在自治区前列,形成刑民交叉、公检法配合的“组合拳”。
作为乌海市刑事审判工作的带头人,王旭光承办了中央督导组督办的通辽易连峰等54人涉黑案、通辽“河西王”关成志等36人涉黑案、乌海市吕舜等27人二审涉黑案等重大涉黑案件。其中,易连峰等54人涉黑案是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办、自治区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在全区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案件,也是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建院以来审理的规模最大的涉黑涉恶案件。王旭光带领团队创新工作方式,仅用61天就高质高效审结了该案,创下了乌海市法院系统审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多项纪录。该案审判经验被自治区高院作为先进经验在全区推广,同时被中央政法委、中纪委等作为典型案例发布。案件审理相关新闻被中央政法委长安剑、《人民法院报》、新华社、中国新闻网等媒体专题刊载。
王旭光还是全市知名的专家型法官。他撰写的《试论在校学生的劳动者身份认定——以类型化为视角》等多篇文章被《内蒙古审判》刊登,《利随本清诉讼请求的司法处理》被《人民司法》刊登;《大数据视野下民事二审案件的繁简分流机制的研究》获得第十二届东北法治论坛二等奖,《立案登记制与诉讼负责中心配套改革研究》获得“鼓楼杯·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征文三等奖;《关于为切实解决送达难在合同中约定送达地址的司法建议》被评为2018年度全区法院优秀司法建议……一篇篇优秀理论成果的背后,是无数个灯火长明的夜晚,是无数个实地调研的脚印,是无数次对“司法为民”的苦苦探寻。
理论源于实践,更要指导实践。面对全市法院审判工作的焦点问题,王旭光组织起草了《民间借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审理劳动争议若干疑难问题的会议纪要》《民商事审判疑难问题的解答》《刑事二审发回重审工作规则》等指导性文件,裁判思路的统一,让司法判决更有公信力。2019年,王旭光荣获最高人民法院评选的“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称号,今年获评自治区政法系统先进个人。
“哪里需要阳光,哪里就需要法律。”王旭光常常这样说。
作为一名中青年法官,王旭光坚持用心普法、以案说法,风趣幽默的授课方式深受大家的喜爱。他经常下社区、进学校和企业进行普法宣讲。此外,他总是将学习研究的最新成果拟成教案,业务讲座紧跟理论实践工作前沿,先后被自治区检察官学院、市委党校、市警察训练学校聘为兼职讲师,还受聘为市百场廉政警示教育讲师团、市政法系统扫黑除恶讲师团等的兼职讲师。王旭光还多次受邀为自治区检察官学院、自治区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全市政法干部专题培训班等进行授课。
忠诚书正义,铁肩显担当。一路走来,王旭光在角色变换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始终坚持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始终将党员政治本色贯穿司法工作始终,在维护公平正义的司法事业中实现自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