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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人劳动争议诉争达成和解意向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成效初现
  发布时间:2020-07-22 11:10:35 打印 字号: | |

       7月16日下午,海南区总工会一楼会议室内,一起涉及14名幼儿园教师因幼儿园停业申请园方支付经济补偿金案件,海南区人民法院牵头组织,区委政法委、总工会、妇联、司法局、教育局、信访局、劳动争议仲裁院、拉僧仲街道办事处、新苑社区等10部门、单位共同参加化解下,双方当事人就经济补偿金支付方案达成和解意向。通过此次调处,成功化解了一起群体信访事件,将矛盾解决在诉前,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也为海南区矛盾纠纷多部门参与、多元化解工作有序积累了成功经验。


      2020年6月12日,海南区某幼儿园18名教师因园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向海南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提交仲裁申请,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14万余元。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在受理案件后得知,部分教师曾因此事到区政府进行信访,且涉案幼儿园因债务纠纷正被区法院强制执行,其办公楼及相关财产正在通过司法网拍程序进行拍卖,遂及时与我院联系,希望我院统筹考虑,共同妥善处理这批劳动争议纠纷。同时,区劳动争议仲裁院联合区总工会积极联系当事双方开展调解工作,促成其中4名老师主动向劳动争议仲裁院申请撤诉。

      我院在了解案件情况后,高度重视,组织立案庭、执行局召开专题分析会,就该幼儿园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我院涉案情况、债务负担、财产查封处置等情况进行全方面梳理分析,商讨可行方案。同时,考虑到涉及当事人众多,且已到政府部门信访,立即启动“联动调解”机制,向区教育局、信访局、工会、妇联等职能部门、单位详细介绍案情并邀请共同参与、发挥职能优势、形成合力,促成化解。

      此次调解,实现了多部门合力联合化解纠纷,为我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向多方参与、多元共治、源头化解迈进打下坚实基础。在今后的工作中,海南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推动者、规范者、保障者角色,主动融入区委、区政府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筑牢基层社会治理的第一道防线。


 
责任编辑:乌海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