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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学历变迁是法院队伍建设的年轮
  发布时间:2019-08-22 09:41:38 打印 字号: | |

       改革开放四十年的风风雨雨中,法院队伍建设始终朝着知识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方向阔步前进,四十年来法官学历的变迁就是最有说服力的印证,如果说法院队伍建设成就已然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那么法官学历变迁则是法院队伍建设的年轮。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人民法院事业在这个发展大潮之中取得了长足进步,其中法院队伍建设的成就是重要缩影,一代又一代的人民法官为国家的司法事业奉献青春和智慧,而改革开放的发展成果又培养和激励了法官队伍。改革开放四十年的风风雨雨中,法院队伍建设始终朝着知识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方向阔步前进,四十年来法官学历的变迁就是最有说服力的印证,如果说法院队伍建设成就已然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那么法官学历变迁则是法院队伍建设的年轮。

       翻阅一些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的历史档案,不难看到四十年来法官学历结构变化的历程。改革开放之初,我国普遍缺乏高学历人才,更缺乏法律专业人才,那个时代有些法官只有高小文化,所谓高小也就指接受了完整的小学教育,拥有中学学历的法官都属于法院的高级人才。改革开放之初的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极少有拥有法律专业学历的法官,现在临近退休的老法官基本是在改革开放之初参加工作,他们的专业可谓是五花八门、种类繁多,有些法官还是从部队、工厂、医院转业到法院。

       改革开放之初法官学历结构的状况反映了当时我国法学教育的实际,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的法学教育几乎是在完全空白的条件下恢复和重建。1977年,北京大学、吉林大学、湖北财经学院的法律系率先恢复招生,1978年,西南政法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恢复招生,直到1983年底全国有31所综合性大学恢复或设立了法律系。尽管不少高等院校恢复或设立了法律系,但是这些高校培养的法律人才仍远远不能满足社会需求,而且这些法律人才基本上都流向了大城市或级别较高的部门,广大基层法院仍然缺乏法律专业的法官。八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初期,很多基层法院虽然缺乏法律专业的法官,可是招录的法官后备人才基本上都拥有了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受过高等教育已经成为法院招录干警的标配,学历层次的提升促进了法院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这些拥有高学历的法官普遍具有较强的再学习能力,通过自学培训等方式能够较快地提升法律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从而能够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对法院工作的要求。

       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法官的学历结构始终与改革开放的脉搏同频,1995年之后是我国高等教育也是法学教育的大发展时期,据统计2000年底我国新设法学专业的大学共有143所,而到了2007年设立法学专业的大学达到了600余所,可以说我国法律人才的数量与法学教育的质量都取得了飞跃式的发展。不少基层法院首位拥有法律专业学历的法官基本是在1995年前后参加工作,依赖全国法学教育的成果,全国法院队伍建设专业化迈出了第一步,从此以后越来越多的法律专业人才走进法院。四十年的法学教育发展,从学历层次看,已经形成中专、专科、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的完整层次结构,这些学历的取得不限于就读全日制的院校,还可以通过自考、夜大、函授等方式获得,不少年纪较大的法官就是通过自考、函授等方式获得了法学学历,现在不少法院招录法官助理会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最低也是全日制法学本科学历,有些法院不乏拥有博士学历的法官。另外,法学教育的发展还促进了专业的细化,例如设置了民商法、刑诉法、环境法、知识产权法等更具体的法学门类,这就给法院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提供了更多元化的选择。

       在法官学历变迁的历史进程中,不能不提从2002开始实施的司法考试制度。不可否认,司法考试制度对法官队伍的专业化、知识化发挥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法学教育强调理论性,司法考试则要求实践性,对考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司法考试涉及众多的法律门类,对考生知识掌握深度和广度有着很高的要求,没有认真勤奋的努力是不可能顺利通过考试,司法考试的淘汰率和公平性保障了法官队伍的专业水平,将法院队伍建设水平推上了新的高度。无论是本科学历还是研究生学历,2002年以后从事法官职业必须通过司法考试,通过司法考试并拥有法学本科以上学历是现在不少年轻法官的标配,这样的职业门槛充分彰显了法院队伍建设的历史性跨越。司法考试制度实施16年之后也走进了历史,2018年正式实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比较司法考试其要求更加严格,对那些非法学专业的考生进行了严格限制,这也就意味着未来的法官基本上是“科班”出身。

       从低学历到高学历、从专业的五花八门到法学人才的集聚、从司法考试到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变的是法官们的学历结构,不变的则是一代又一代的法官们奉献司法、捍卫正义的情怀,今天人民法院事业的所有成就都离不开前辈们的辛勤耕耘。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所有成就都是改革开放伟大成就、人民法院事业成就的组成部分,都离不开党对法院工作的坚强领导、离不开高等教育事业尤其是法学教育的蓬勃发展、离不开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与支持。虽然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和巨大成就,但是仍然任重而道远,要在新时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不辱使命、志存高远,刻好法院队伍建设的时代年轮。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