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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中级法院分析教育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发布时间:2019-04-30 15:18:15 打印 字号: | |
  乌海市法院在教育培训工作中存在个别干警对教育培训重视不够、自主培训开展较少、教育培训方式单一等问题,建议如下:

    一是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全市法院教育培训计划,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教育培训工作。二是重视岗位技能培训。从干警工作岗位入手,着重培养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通过外聘讲师、内部学习、业务考试等形式提升干警综合素质。三是充分利用网络教学开展培训。积极组织干警参加“法宣在线”“中国法官培训网”等网络平台的相关业务培训,充分发挥网络教育资源培训时间灵活、可结合自身需求选择课程的培训优势。四是开展新进人员培训。根据新考录人员特点,科学合理开展新进人员入职培训。五是认真组织全市法院干警做好上级法院调训工作。合理确定名额,确保参训人数,按要求完成调训任务。六是支持鼓励干警参加法考。探索支持干警参加法考的有效方式,支持广大干警利用业余时间加强学习,不断提升法律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责任编辑: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