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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审务督察工作的几点建议
  发布时间:2016-12-05 16:19:58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不断加强审务督查工作,干警纪律作风明显好转。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例如:个别干警对审务督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基层法院纪检部门人员配备少,上下级法院尚未建立统一的工作机制,导致审务督察工作标准不统一,运行不畅。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学习教育,提高干警对审务督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督审务查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由院长亲自抓,并将配合审务督查工作纳入“一岗双责”内容当中,形成全院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

     二是配强力量。基层法院应成立专门的审务督查机构,做到监、督分离。同时,配齐配好干部。选派敢于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严守纪律,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充实到审务督查部门工作,为审务督查工作提供人员保障。

    三是完善机制。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明确督查重点,对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沟通,提出改进意见。审务督察员应经常深入一线,主动与各部门对接,及时了解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建立定期通报机制。根据督察工作情况,制作审务督察通,查摆问题表现,深刻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要求,并及时在院内予以通报。建立奖惩激励机制。把审务督察工作纳入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绩效考核体系,对于一般违规行为未造成严重影响的,在干警年终作党风廉政建设和绩效考核考核得分中扣除相应分值。对涉嫌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监察室